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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因為幹不了實事只好做閒事,彰顯我有做事的偉大立委,言稱為了減少歧視,要改變多年來的親屬稱呼的外公/外婆的叫法。這事情後後續在網路上有了不少討論,我就不多談此事了。不如來亂談一下歧視好了
歧視的定義,維基百科查得如下:歧視(Discrimination),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,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,而非個人特質,給予不同且較差的對待,包含負面眼光的對待。像是國家、地區、膚色、種族、宗教、性別、性向、階級、貧富、教育、職業和年齡等不同性質的層面中都可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歧視。
歧視是基於偏見所產生的行為。歧視一般發生在「歧視方」和「被歧視方」兩個利益群體之間,歧視方由於擔憂自己的利益、地位、權力或文化等方面被被歧視方威脅或挑戰,而對被歧視方散發或進行醜化、中傷等言論或行為。歧視實際上是歧視方在尋找一個莫須有或說不出口的理由,以使不合理、不合法、不公平或不正義的事情維持下去,達到維護自己利益的目的。
對我而言,自小到大,無處沒有歧視分群,進而帶來對行為上的分別;例如性別歧視:男生就是力氣大,不能任意哭泣,做事隨意,思考一直線;女性就是愛好打扮,細心,感性等等;進而就是師長對於不同性別的人會有不同的對待,有人因此受到傷害,也有人得到利處;那為什麼會有歧視的產生,我的想法就是對人類而言,雖然知道人有各體的差異,但真要每個人都從頭開始觀察,會增進很多的交流時間成本,於是一個簡單的歧視分群就此產生。有這樣的歧視,會有一些相處時的基本應對方式就此產生,當然並不完美,但會比完全不知道來的好,所以這是一種人類對交流過程簡化產生的必要過程之一。
但歧視往往是有各種偏見所組合,而歧視所帶出來的相處方式一定會犯錯,自然在相處的過程中隨著深入而調整自己的偏見;歧視是種認識世界的方法,但也充滿了陷阱,如同大航海時代前的對世界的認知還未完整,又要有一點認識的基礎,於是構建了一份自己的世界地圖,進而在探險的過程中,不受這份認知地圖的限制,逐漸修正認知。
但對於歧視的自知跟修正,並非改名就好,有些歧視的表現是發生在名詞背後帶來的實際行為,再往後看,是長期人類的相處認知,知其好壞產生的改變,而這個本身就是來自於長期的教育人文等去改變歧視。因此對於歧視的改變,本來就不是在名詞上改改就可以受到改善,很多都是來自於長期的族群分裂,重心我個人認為就是要放在這些行為的產生,但有時候硬是去改名詞就說可以消除歧視,就是把產生歧視這些背後的過程原因簡化了;歧視來自於人類簡化認知的過程,而要用同樣簡單改名詞的方式減少歧視,怎麼看都不合理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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